当前位置:网站首页>文章中心>公开公示>沙磁第二次公示

沙磁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18-09-30 点击数:846

重庆市主城区沙坪坝组团ABCF标准分区部分

(沙磁文化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环发[2006]28号),现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内容公告并征求意见:

一、规划概要

1、规划范围:规划区东临嘉陵江,西至歌乐山麓,北至东华特钢厂,南至平顶山崖线。总用地面积459.3公顷。

2、规划规模:规划范围总用地面积459.3公顷,规划城市建设用地面积454.69公顷。规划居住建筑量约523.99万平方米,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量约15.58万平方米,商业服务业建筑量约69.12万平米方,建筑总量约为608.69万平方米。

3、总体布局:规划空间布局结构为“一心,两带,多点”的空间结构。

“一心”即以磁器口古镇为核心,打造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和文化旅游目的地。

“两带”即以水系为纽带构建的嘉陵江都市休闲观光带和凤凰溪清水溪游憩带,串接特色多样的城市文化空间。

“多点”即多类型文化片区与节点。包括金碧山、马鞍山、凤凰山、松林坡、宝轮寺、磁器口码头、轨道站节点、清水溪观景平台、电缆厂文创公园、国际创客港、重庆之蛙遗址公园等。

4、功能定位:规划区定位为国家级历史文化街区、国家级文化产业园区、重庆重要的文旅目的地。主要以沙磁片区重要的历史文化资源空间载体,依托周边智力资源,转型发展文创产业与文化旅游。

5、土地利用规划

居住用地总用地面积为127.3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8.02%。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总用地38.6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8.5%。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面积46.6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0.26%。规划工业用地面积为22.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5.04%。规划公用设施用地6.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47%。规划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94.07公顷,占规划范围城市建设用地20.69%,其中道路用地93.1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20.49%

二、规划区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环境

工业废气:规划无新增工业废气排放;汽车尾气:强化本规划交通管理,落实道路绿地和防护绿化带建设,充分发挥植被的吸收附作用;餐饮和食堂油烟: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对餐饮油烟进行净化处理;垃圾转运站臭气:确保垃圾转运站防护距离,落实防护绿地,引进除臭设备。

2水环境

规划区禁止向地表水系嘉陵江、清水溪、凤凰溪直排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规划区内生活污水统一收集送往已建成且平稳运行的鸡冠石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长江。规划建设凤凰溪-清水溪生态湿地公园将改善区域水环境。

3声环境

规划区噪声主要是交通噪声和社会噪声。为最大限度降低交通噪声,规划修编调整用地规划,合理布局商业区和道路;对社会噪声加强管理,严格执行相应排放标准,并通过设计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居住区、医疗、学校等敏感点声环境质量。

4、固体废物

规划区建立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系统,生活垃圾由市政部门统一收集处理,一般固体废物遵循循环经济原则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严格按照相关标准暂存、运输和处置。

三、本次环境影响报告的评价结论

规划遵循相关国家政策和战略规划符合重庆市相关政策要求和发展规划,符合沙坪坝区相关政策要求和发展规划,规划建设采取的环保措施可行,规划的实施区域的水、气、声环境影响较小,因此,从环保角度考虑本项目建设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规划区及周边居民,受直接影响和间接影响的相关人群。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对本规划所持的态度和看法,对本规划的建议和意见,对区域环境保护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参与方式和期限

本次公众参与采用向公众公示相关信息后,收集公众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形式,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直接向规划编制单位或环评机构反映或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供规划编制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参考。

公示期限:2018930日至1013

、联系方式

1、规划编制组织单位:重庆迈瑞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凤天大道157邮编:400038

联系人: 林老师 电话:15922625557

邮箱:75747393 @qq.com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重庆科特润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江北区龙湖源著南区152单元104 邮编:401147

联系人:武老师 电话:18875067521     023-67880908

邮箱:840700710@qq.com